学生会

【规章制度】文学院关于考试的有关补充规定

作者:admin 来源:文学院 日期:2012-5-21 21:48:32

 

考场是庄严、神圣的地方,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必须注重自身的仪表,要求穿着得体,禁止穿背心、短裤、拖鞋及鞋拖等进入考场。否则,将一律清出考场。

考生参加考试,除携带考试必须的考试用具之外,其他东西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考前带入考场者,视为考场违纪,考试开始后,按照考试作弊论处。

考试严格按照考号就坐。考生必须按照系里统一编排的座次就坐,并将考试卡或有效证件放于桌面左上角,否则按考试违纪论处。

考生按照考号就坐,不得随意串座,考试开始后,随意串座的考生将按照考试作弊论处。

考生参加考试须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按照座次就坐。进入考场后,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否则清除考场。

考生不得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后进入考场。晚进入考场的考生须向监考说明情况,经监考同意后方可入座考试。

考生严禁携带手机、快译通等电子通信或电子贮存设备等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

考生要保持考场内的安静,考试中不得左顾右盼,有疑问需举手向监考教师示意,考生提前交卷者交卷后应立即走出考场,不得与其他考生说话、打招呼,禁止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考生考试时若携带书包、笔记本等物品,应放在指定的区域,不得将这些物品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论处。

考试的考场其他要求,严格按照《通化师范学院考试有关规定》中的要求管理。

凡是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且按照《通化师范学院考试有关规定》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