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规定,依据《通化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结合文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目的是为了更好加强对文学院学生的管理力度,更好的明确学生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第一条:通化师范学院文学院学生管理委员会(简称“学管会”)是党支部领导下的全院学生自我管理的群众组织,是党支部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学管会的宗旨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引导和团结全系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成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突出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及时传达和宣传学校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布置,贯彻落实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宗旨,遵守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使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党组织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严肃的管理制度。
学生管理委员会职责
学管会下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寝室管理处、教室管理处、学风建设处、文明监督处、申诉处。主要负责中文系各项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
1、主席职责:领导学管会所有成员组织例会,统筹所有检查工作,积极了解成员工作情况,指导、检查成员工作。
2、副主席职责:协助主席安排工作,组织日常工作正常进行,听取各成员意见与建议,为学管会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3、秘书长职责:主要负责例会的会议记录,以及学管会参加系里活动的记录,保存底单,以备将其公示作为奖惩标准。提交本学年工作计划和上学年工作总结并报送党支部备案。
4、寝室管理处处长:负责检查寝室就寝情况,各寝住宿情况,调配学管会成员,组织检查寝室成员情况,整理记录做月计划及总结。
5、教室管理处处长:负责教室工作卫生的检查工作,统一安排成员进行检查。教室卫生的检查和教室内部设施、备品的质量及配置记录需详实、完整。
6、学风建设处处长:负责检查学生日常上课出席情况,组织成员检查每班每天早上出勤情况。课间分批抽查某个班的出席情况,作好明确、详实的记录。
7、申诉处处长:负责受理广大中文系领导及同学对学管会的意见和建议,受理被处罚的同学对所受的处罚的不满意见,并将学管会的章程、细则作出详尽的分析以便解决被惩处同学的不满意见。根据相应细则作出合理调整,将对学管会的意见和建议分送给主席、副主席及各处处长,帮助大家改进工作方法,调整工作态度,使工作更高效有序,使领导、同学满意,作出处罚、奖惩情况的公示。
8、文明监督处处长:负责安排成员不定期在中文系所属范围内检查吸烟、酗酒、赌博、破坏环境、随地吐痰、教室吃东西、打架、男女关系过分亲密等不文明行为,为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维护中文系形象。
9、学管会干事职责:主要负责配合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处处长的检查、监督安排,执行各种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监督班委会、学生会、宣传中心等其他学生干部组织工作,保证中文系各项学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为领导、老师、同学们提供良好的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