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文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文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的整理和传达以及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等,并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就业态度。是文学院面对招聘单位的直接窗口,更是文学院向用人单位展示学生能力的一大平台。为了指导加强毕业生的综合能力和积极应对社会实际能力,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工作细则
第一条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言谈举止文明得体,仪表端庄,坚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态度。
第二条 面对用人单位要热情周到,对待同学要做到耐心细致解答问题,协调好院内同学与老师及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定期对工作作出总结,以积累经验和对下一步工作作出良好的规划。
第四条 明确各个下设部门职能,明确到各个成员,以增强责任感,保持工作热情,为文学院学生就业作出贡献。
第五条 认真管理毕业生档案信息,做到细致明确,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章 就业办公室职能
文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主要分为:信息部、创新创业部、指导部、接待部。
信息部的主要职能如下:
第一条 及时传达、公布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并做好统计、归档工作。
第二条 将毕业生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就业办公室。
第三条 传达就业相关信息及领导小组的工作意见给文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
第四条 通知召开会议,负责记录领导小组就业会议内容、学校调研会议以及检查组意见与建议。
接待部的主要职能如下:
第一条 明确用人单位目的,核对相关文件,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条 负责就业评估时的接待工作,将相关文件分发给领导并解答问题。
第三条 负责招聘会上对用人单位的接待工作,以及协调招聘会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关系。
创新创业部的主要职能如下:
第一条 宣传创新创业精神,引导毕业生积极地创新创业。
第二条 负责毕业生一切创新创业的工作,明确安排,细致统计。
指导部的主要职能如下:
第一条 负责解决毕业生对就业工作的疑难问题,并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第二条 对于毕业生档案派遣信息要做出明确的指导,耐心解答毕业生的问题,配合好学校的工作。
第三条 注重仪表端庄,言谈举止大方得体,说普通话。
第四章 规章制度
一、毕业生就业指导
第一条 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帮助毕业生准确把握就业形势,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创业意识,确立符合实际的就业期待,帮助毕业生制定定位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
第二条 要充分利用政策咨询、校友座谈、企业家讲座、择业技巧讲座、人才测评、社会实践等形式,有计划地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
第三条 主要针对毕业生提出的各种疑问、难题进行指导,从多角度多方面进行指导,直至毕业生满意并明白如何处理或选择。
二、就业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通过多渠道收集就业信息,并通过飞信、网络等平台做到及时发布。
第二条 所有就业相关信息做到分类归档,并做到定期检查。
三、用人单位接待制度
第一条 实行接待登记由文学院就业办公室接待人员认真填写《用人单位接待登记表》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二条 接待人员应就用人单位所提出的招聘需求,推荐与其相符或相近的合适专业毕业生。
第三条 与用人单位商讨并确定招聘方式、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专业及其它具体细节。商讨过程中要态度谦和耐心,语言简洁规范,表达清楚准确,举止大方得体,处理及时得当,同时确保为毕业生提供准确无误的就业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