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文学院在第一教学楼221会议室举办了培养方案第三次论证会。参加本次论证的人员有张海波院长、方东杰副院长、王学胜副院长,教务处副处长王洪杰老师,以及教研室主任翟冠平老师。
论证会上,各位老师再次仔细研读《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并参照国内其他高校的培养方案,融合研讨会上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对第三次修订的培养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旨在明确我院的培养目标,优化开设课程,培养出新时代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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