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通化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奖学金工作通知》的精神,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现组织2015级、2016级、2017级全体在校生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报名,组织全院在校生开展国家助学金报名,现通知如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们按照相关要求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8日至10月9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314室)
三、报名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递交报名申请表,附申请书。
四、报名条件
1.国家助学金面向全院在校生,奖学金面向文学院2015级、2016级、2017级全体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参评的学年内无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及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为贫困生入库的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品学兼优,在此基础上道德风尚、社会实践、学术研究、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优先。
6.奖助学金不能兼得,申报项目最多不能超过两项。
7.原则上同一种奖学金不能连续获得,助学金经办公室集体会议,极度贫困者可获得四次,一般不能超过三次。
五、评审程序
个人申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递交《文学院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报名申报表》及《文学院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报名申请书》、《文学院2018年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报名申报表》及《文学院2018年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报名申请书》、《文学院2018年国家助学金报名申报表》及《文学院2018年国家助学金报名申请书》。文学院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将对申请者资质进行审核,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要求,采取科学、民主的评审办法,在认真审核参评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综合测评排名、智育名次和学生在校表现的基础上,将参评学生排序,确定成绩优异、品学兼优者为文学院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文学院2018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确定成绩优异、品学兼优者为文学院2018年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在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7-2018学年)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报学校。
六、上报材料
附件: 《文学院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报名申报表》
《文学院2018年国家助学金报名申报表》
《文学院2018年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报名申报表》
自己撰写:《文学院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报名申请书》(纸质版一份,突出本人家庭困难情况以及在综合表现方面的优势和所获得的的荣誉)
《文学院2018年国家助学金报名申请书》(纸质版一份,突出本人家庭困难情况)
《文学院2018年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报名申请书》(纸质版一份,突出本人在综合表现方面的优势和所获得的的荣誉)
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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