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的为经济建设和现代服务业服务,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度如下就业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条 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的高度,直接影响到学院的社会声誉,影响到学院的招生,进而影响到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因此要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其有着重要的政治意义,社会意义和现实作用。
第二条 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管理人员要定期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创新意识。
第三条 管理人员要贯彻落实学院的各项就业政策和就业制度,分工落实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 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思想,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为学生服务。
第五条 学院要提高学生素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提高专业就业素养,增强学生的基本功。
第六条 开展一些非专业的课程,从而多角度的培养学生的能力。
第七条 学院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对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和同学进行分析,并且加强现代毕业生应具备的就业技巧,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技能,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第八条 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让学生保持一个良好的就业心理,以一个正确全面的观点对待就业,从而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
第九条 积极引导学生参加一些研究生或硕士考试,进行深造,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条 多开展一些实践活动,从而让学生学有所用,在实践中得到锻炼。
第十一条 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为用人单位在校园召开的毕业生小型供需洽谈会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十二条 指导学院组织《毕业生就业指导课》和校友创业报告会,对毕业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就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举办全院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对毕业生进行艰苦创业教育。
第十四条 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协调,做好具体的派遣事宜。
第十五条 统计我院每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开展有关毕业生工作的改革研究经验总结,进行有关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与研究,为我院的招生、学科建设、专业调整提供决策参考。
第十六条 负责组织安排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等事宜,负责筹备举办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
第十七条 负责做好我院优秀毕业生、特困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第十八条 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网站的维护、管理,及时的收集、发布信息。
第十九条 及时传递毕业生档案,负责办理毕业生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指导毕业生填写《毕业生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并收集盖章。
第二十一条 组织学生填写《就业协议书》,并对此《就业协议书》进行讲解,强调与用人单位签署协议的重要性和慎重性。
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努力把我院 毕业生就业工作推上新的台阶,新的水平,提高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让我院的学生有个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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