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文学院制定的《文学院四项奖助学金评审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文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宣传动员、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等过程,最后组织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8日,共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435-3208092
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名单
班级 | 姓名 |
1802 | 胡佳欣 |
通化师范学院文学院
2021年10月12日